党建园地

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现代商务学院管理员时间:2018/09/10 10:50:49浏览:

中共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中共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委员会文件

湘安职党〔2018〕11号


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中共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委员会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18日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党章党规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以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为抓手,坚持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并通过严格考评和动态管理,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为建设卓越高职院校、一流培训中心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支部建设标准化

按照“遵循党章党规、注重薄弱环节、积极稳妥创新”的基本原则,着力建设组织设置合理、工作有效覆盖、班子坚强有力、功能不断增强的基层党组织,有力推动党支部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班子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相匹配。

        1.组织设置。党支部设置要消除空白点和盲区,做到应建尽建,重点在专业、教研室、学生实训基地等。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均应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党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暂时无法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20人以上),要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党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2.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班子配备要做到用人导向鲜明、班子结构合理、队伍素质优良、成员责任明确。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具有1年以上党龄的同级党员干部专任或有关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每个党总支原则上需设一名专职组织员,保证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和职级待遇。二级学院党总支专职组织员同时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学生管理工作。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3.按期换届。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经党员大会选举并报党委批准后产生。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的,须按规定提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各基层党组织要增强届期意识,建立换届督促提醒制度,认真执行任期规定要求,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将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3个月书面发函督促提醒。任期中,支部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的,应当及时补充。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按照“突出政治属性、激发内生动力、坚持从严要求、注重提高质量”的基本原则,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为着力点,突出党性锻炼要求,认真落实基本制度,做到“活动按时开展、氛围严肃认真、方式创新多样、效果有效保证”,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1.“三会一课”。年初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向支部党员公布,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情况。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每半年上1次党课。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更不能用其他会议代替。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及时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做到记录准确、真实、完整。同时,党支部要探索利用互联网、党员微信群、党务APP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视频、音频、图片和电子文档等形式,对“三会一课”进行全程记实、痕迹化管理。

        2.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整风精神,充分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3.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结合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的步骤开展党性“体检”,对党员进行党性点评,确定评议等次。民主评议党员要注重师生群众公认。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4.开展谈心谈话。常态进行谈心谈话目的是确保在工作变动、思想波动、家庭变故等情况时有人访、有人谈、有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提倡党员和党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对受到处分处置、师生群众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及时谈话。

        5.支部主题党日。党支部结合实际,自行安排相对固定1天时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对象为本支部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师生群众代表参加。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采取学习讨论、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决策、服务党员群众、集中交纳党费等形式,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和网络平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接受廉政教育、开设网络党课等,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微信或视频等方式参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不参加。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至少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备1次。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按照“统筹结合推进、服务群众导向、约束激励并重”的基本原则,精准、精细、精致地增强党支部管理服务功能,实现党支部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科学规范,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师生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1.党员发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落实《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坚决防止违规发展、带病入党。

        2.党员积分管理。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年初制定标准、月末自主申报、季末公开公示、年底综合评定的环节进行。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党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3.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大力推广“互联网+党建”等做法,提高基层党建信息化水平,力争每个党支部都有1个党员群众乐于参与、充满正能量的网络互动平台,明确专人负责维护应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注重运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新媒体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红星云”微信公众号党员订阅率达到100%。通过“掌上安院APP”“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等平台优化整合,把“线上和线下、面对面、键对键”结合起来,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4.党费缴纳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每名党员的《党费证》党费缴纳记录及时、规范。党费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5.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以及违法违纪处置情况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规范有序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6.党员特色活动。建立健全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示范岗、党员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到社区报到、为师生群众服务活动,着力创新党员增强党性、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的方式。有服务能力的党员每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志愿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五个一”活动,立足党总支、党支部、教师党员、学生党员等多个层次,与困难群众群体开展结对共建、结对帮扶,打造党建特色品牌。

        7.党内激励关怀。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广泛开展党内走访慰问、困难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的常态化帮扶机制。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内关怀帮扶活动;每年开展1次党内通报表扬活动。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按照“开门立规、依法依规、务实创新、问题导向”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党支部在自身建设、议事决策、联系服务师生群众、管理监督、“双述双评”方面制度,形成健全完善、务实管用、严格规范、问责有力的制度体系,使党支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1.建立健全自身建设制度。认真建立并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谈心谈话、公开承诺、激励关怀帮扶、党风廉政责任等制度。

        2.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科学管理、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等机制,加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保证党支部领导范围内的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3.建立健全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制度。建立健全党支部调查研究、走访慰问、定期接待师生群众来访、征集师生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党员结对帮扶、承诺践诺、志愿服务、与师生群众谈心等制度。

        4.建立健全管理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财务管理、资产登记备案、档案材料保管保密、党务公开、文明创建、综治维稳等制度。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凡属党支部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情况,必须事前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党员、干部应按规定向党支部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5.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党支部活动经费按照教职工党员人均不少于200元、学生党员人均不少于100元的标准足额安排,列入学院、中心整体预算并逐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增长机制。党支部要建立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公示制度,确保工作经费使用规范。

        6.建立健全“双述双评”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师生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按照“党建引领、服务为本,因地制宜、一支一策,多方联动、开放共享,量力而行、节俭办事”的基本原则,建好管好用好党组织活动场所和服务阵地,着力解决布局分散、重复建设、管理不善、功能单一、效能低下等问题,大力实施“智慧党建”工程,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把阵地建设成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党员活动中心、支部议事中心、教育培训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和谐校园建设创新平台。

        1.基本设施。基层党组织要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

        2.统一风格标识。各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风格和标识标牌要基本统一,做到建筑设计、外观装饰、阵地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宣传栏目“六统一”。活动场所装修应朴素、大方、庄重,党组织标识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党务公开和政策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功能室门牌设置规范,党员活动室内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3.党务公开。明确专人对公开栏进行管理维护,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使公开的内容更准确、更及时。党务公开栏要设置组织概况、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计划、公开承诺、党务公示等板块。党务公示要包含党费收缴、设岗定责、发展党员、党员教育、民主评议、活动剪影、其他事项等子板块。

        4.网上阵地。“智慧党建”工作与信息化会议室建设统筹谋划、同步推进。网上阵地建设坚持积极稳步推进,党建主题突出,服务功能多样,技术标准统一,互联互通便捷。加强网上阵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完善信息审查机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5.强化管理。加强活动场所资产监管,明晰产权归属,规范资产管理处置程序,不得擅自转让、抵押、出租和改变用途,严防公共资产流失。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登记清楚、专人负责,场所内保持卫生整洁。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考评标准》(见附件),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把考评指标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帐,根据实际,有序展开,按期进行。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党支部(含直属党支部)要达到“五化”建设标准。

(二)自评申报。2018年3月开始启动党支部“五化”建设申报工作,各党支部明确“五化”建设年度工作目标;2018年12月开展党支部自评。二级学院党支部向党总支申报,由党总支考评验收后向党委申报复核;直属党支部在自评基础上向党委申报复核。

(三)考评验收。党委、党总支在党支部自评基础上,采取查看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走访、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党支部进行初评验收。党委结合党建工作目标,对各初评达标的党支部进行复核,对评级情况进行审定。复核审定采取适时集中抽查的方式进行。

(四)结果运用。各党总支要根据党支部“五化”建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评级为“优秀”的党支部,要巩固成果、形成常态;评级为“合格”的党支部,要努力升级、争创优秀。党委将各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重点内容。按期考评未达标的党支部,党委将约谈相关负责人,对不履行职责的党支部严格追责。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进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对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学院、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落实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有领导、有计划地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有效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管理水平。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工作,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开展党建工作与完成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党建+”理念,积极探索和总结党支部工作法,切实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事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考评标准(试行)

附件: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考评标准(试行)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加减分标准

自评

得分

党总支

考评得分

党委

复核得分

支部建设标准化

(20分)

基层党支部设置

2

正式党员3人以上未成立党支部的,扣1分;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未成立支部委员会的,扣1分;党支部设置过大(20人以上)又不设立党小组,不便于开展活动的,扣1分。

 

 

 

班子换届

4

支委班子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无故或未经批准不按期换届,扣2分;换届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的,扣2分。




队伍建设

6

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其它班子成员空缺超过半年,扣2分;党总支未配备专职组织员,扣2分。

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未达到56学时、未参加集中培训,扣2分。




党员发展

6

不按规定的程序确定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扣1分;发展党员未申报计划扣2分,发展党员未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审批的,每例扣2分;

未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的(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推优”会议资料;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资料;入党积极分子综合审查材料、发展对象政审材料;发展党员信访件接处情况、组织部门预审情况、公示情况等,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6分为止。




组织生活正常化

(30分)

“三会一课”

7

“三会一课”年初未制定计划的,扣2分;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少一次扣1分;

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个月一次,少一次扣1分;

支部上党课每季度一次,少一次扣1分。

“三会一课”未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未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未及时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的,每少一项扣1分。

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未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党课的,扣1分;

党支部书记未讲党课的,扣2分。

 

 

 

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4

党员领导干部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扣2分;

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少一次扣1分;

年底组织生活会未按“一会五评”程序召开的,扣2分;

整改落实未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扣1分。

 

 

 

常态开展谈心谈话

4

党支部书记未按要求与班子成员、支部党员谈心谈话的,扣2分;班子成员之间未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的,扣1分;

党支部书记未对受到处分处置、师生群众不良反映的党员及时谈话的,扣1分。

 

 

 

主题党日活动

4

未制定全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的,扣2分;

未按“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程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次扣2分。

 

 

 

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活动

4

支部未按学习计划开展专题讨论的,每少一次,扣1分;

支部未按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扣2分。

 

 

 

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4

未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每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未经批准不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培训或党内活动,每次扣1分。

 

 

 

支部民主集中制

3

支委班子不按程序行事,贯彻民主集中制有不良反映并经查实的,扣3分。

 

 

 

管理服务精细化

(30分)

党员积分管理

2

未结合党支部实际开展党员积分管理的,扣1分;

积分管理结果运用不当的,扣1分。

 

 

 

党员教育培训

6

未推广“互联网+党建”等做法,未建立QQ、微信等网络互动平台的,扣1分;在职党员未关“共产党员”“红星云”微信公众号的,每人次扣0.5分;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达不到32学时的,每人次扣0.5分;支部所属党务工作者未按要求参加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的,每人次扣0.5分。

 

 

 

党费缴纳管理

2

党员未按月按标准交纳党费的,每例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支部未按时向上级缴纳党费的,扣2分。

 

 

 

组织关系管理

4

党员存在未纳入组织管理的,每例扣1分;未按要求在党支部记录本上登记党员组织关系信息的,每例扣0.5分;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不规范的,每例扣0.5分;

未派专人负责配合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统计的,扣1分。

 

 

 

党员特色活动

10

未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示范岗以及到社区报到的,扣2分;未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五个一”活动的,扣5-10分。

 

 

 

党内激励关怀

4

支部未建立动态困难党员台账、未开展党内关怀帮扶活动的,扣1分;支部未开展党内表彰活动的,扣1分。




支部活动经费管理

2

支部活动经费未得以依法依规合理利用的,扣2分。

 

 

 

工作制度体系化

(10分)

制度体系建设

5

1.未按要求进行开展议事决策、联系服务师生群众、管理监督、“双述双评”等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缺少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的,扣1-5分。

 

 

 

“双述双评”

2

支部书记未进行“双述双评”的,扣2分。




制度落实

3

党支部未把党员落实制度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范围的,扣3分。




阵地建设规范化(10分)

阵地建设

5

党支部活动场所未达到“六有”标准的(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支部活动场所未安排专人管理、无活动记录的,每少一项扣1分;

 

 

 

党务公开制度

5

未设置党务公开栏的,扣1分;未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维护的,扣1分;

党务公开内容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党务公开未设置组织概况、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计划、公开承诺、党务公示内容的,每少一项扣0.5分;党务公示未设置党费收缴、设岗定责、发展党员、党员教育、民主评议、活动剪影、其他事项的,每少一项扣0.5分。

 

 

 

加分项

(20分)

工作成效明显

10

党建工作的经验材料、调研文章、创新成果获发表、批示、奖励或在大会作典型发言,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院级加2分,(相同内容只加一次,以最高加分为准)。

 

 

 

荣获表彰奖励

10

支部或党员被评为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相同内容只加一次,以最高加分为准)。

 

 

 

合 计

120分(减分项100分+加分项20分)

说 明

1.评分以工作台帐、原始资料、测评结果、现场查看结果为依据,不能提供充分有效依据的,视为没有开展该项工作。扣分不超过子项目分值,加分不封顶

2.评级的方法为:基础项得分不低于90分,且总得分在10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基础项得分在80-90分的定为“合格”;基础项得分在80分以下,视为不达标。未达标的党支部必须迅速整改、重新申报。

3.党支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本年度支部党员不遵守政治纪律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的;(2)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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