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经济贸易系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徐航时间:2015/12/08 00:00:00浏览:

  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安排,2015-2016-1期末考试定于2016111-15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规范、有序,根据学院期末考试通知要求,现将系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考务工作小组

    长:系主任 严品  系总支书记 王京海 

  副组长:教学副主任 刘瑛

  考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好本部门的期末考试工作方案,做全面部署,组织协调考试管理工作;做好考试期间监考巡视以及对考试各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工作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由教学秘书徐航老师负责做好考试试卷的统一保管、发放、回收、整理、装订和保密等工作,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批次安排

  1.随堂考查课程在任课教师的最后一周上课时间组织考核。

  2.111日为基础课与思政课统考课程。

  3.112-15日为系部组织统一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

  三、命题要求及试题审核

  1.系部及教研室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确定好各专业期末统一考核课程与考查课程,明确每门课程的考核考查内容。

  2.期末统一考试课程的出卷、制卷、监考教师选聘、考试管理、阅卷、考试资料存档和工作量统计等相关工作由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系部负责。

  3.课程鼓励采用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加大过程性考核在期末成绩中的比例。考试内容要融入等级考试标准、职业资格考核标准和技能抽查标准,突出技能考核。没有纸质试卷的课程考核,应将学生电子档的课程考核成果交系考务办备案。

  4.考试按照教考分离原则,由课程责任系指定出卷人和审卷人;所有笔试课程应出难度相当的AB两份试卷,机试课程出难度一致的ABCD四套试卷,出卷人、审卷人分别签字确认和审核。

  5.试卷由各专业带头人验收后(必须对试卷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上交系部主任审批签字,教学秘书汇总命题审批统计表和样卷(含电子文档和参考答案),于1231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6.试卷排版要求。考试命题按照统一试卷模板拟卷(试卷印制要求:试卷统一印刷成A3版面;中文字体要求:标题采用四号宋体加粗,正文部分采用小四号宋体;英文字体要求:一级目录四号字体、Times New Roman、加粗,二级目录小四号字体、Times New Roman、加粗,正文五号Times New Roman所有试卷均采用 1.5倍行距,左、右边距3.17cm,上、下边距2.54cm;每页都应有页码,排版布局美观),并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参考答案印制要求:纸张统一采用A4纸;文字小四号宋体,左、右边距3.17cm,上、下边距2.54cm每页标有页码,标题完整,标题采用小二号粗宋体)。

  四、考试要求

  (一)监考要求

  1.全体教师监考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跟系考务办公室联系确定好解决方案,私自无故缺席或者不服从监考安排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监考教师请于考试开考前十分钟到办公室取试卷,认真核对本考场试卷科目是否与考试安排表上的一致,确认无误后在领取试卷登记表上签字。

  3.主监考教师负责取送试卷,宣讲考试纪律,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填写档案袋上考场记录。严格检查学生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证件不全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4.监考教师应忠于职守、严肃认真、精力集中、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接打电话和谈笑,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5.监考教师发现企图作弊的学生,应及时给予警告。如已构成作弊事实者,应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并将学生证件、试卷及有关作弊的证据在考试结束后送交到系考务办。

  6.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按参考学生的学号顺序,从小号到大号(小号在上)依次收齐试卷,直接将试卷送交系考务办公室,并在回收试卷登记表上签字。

  (二)巡考要求

  1.对巡考人员的要求

  巡考人员要带头学习并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熟悉经贸系考试工作总体安排及考场分布等情况;

  巡考人员进出考场应保持安静,不影响考生答卷;

  巡考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巡考时间为开考前5分钟至考试结束,每个考场必须巡视一次以上。

  2.巡考工作的主要内容

  检查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系办联系,并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检查考场布置及考生座位排序是否合理科学,如发现问题督促监考人员及时处理;

  核查考生学生证上的信息与本人是否相符;

  监督监考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考场纪律是否良好。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及时处理;

  处理考试期间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

  (三)监考、巡考人员安排

  1.系部组织考试的科目安排系老师负责监考。

  2.巡考人员安排

  全院巡查:       曾大恒  杨廷俊  尹孝玲  彭元辉

  经贸系组考及巡考: 严品、王京海、刘瑛、徐航

  (四)考场安排

  1.原则上按照标准考场布置好考场(每个考室30人),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

  2.考试期间要考试期间要注意保持考场卫生整洁,锁门关窗,人走灯熄,空调关闭,爱护公物。每个考场黑板上写上类似沉着冷静、认真作答严肃考风、考出水平期末考试标语。

    五、阅卷要求

  1.试卷评阅要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做到宽严适度,认真仔细、规范评卷、打分要公正,核分要准确。阅卷中要对每道大题分数认真核对,记入指定位置。如有分数改动情况,必须在改动分数的下方签全名,签名一定要工整、清楚。

  2.试卷评阅一律使用红色笔。

  3.试卷评阅中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阅卷教师需将每道大题的得分填入试卷首页得分汇总栏中,计算总分写入总分栏,做到核分准确无误。

  4.考试成绩要尽量做到正态分布。

  六、成绩录入

  1.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由过程教学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构成比例各专业各课程可根据自身特点适当调整,任课教师必须按要求严肃、认真填报成绩。

  2.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三天内完成试卷的批阅,并将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单打印出来由教师本人签字和系主任签字后交给系考务办。

  3.请任课教师认真核对后,再在成绩录入时选择填写缺考缓考舞弊

  4、考核涉及的材料(如试卷、口试资料、制作资料、设计资料、论文、调查报告、答辩材料、学生作品等)、试卷分析等资料由系办负责保存(一般保存期为3年),在保存期内不得将相关资料销毁或丢弃。

  七、复查试卷

  成绩录入完毕后,系考务工作小组要对阅卷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阅卷教师不负责任,误判率过高、标准不统一、记分模糊等现象,对情节较轻的阅卷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阅卷教师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教学事故处分。

     八、严肃考风考纪

  1.各任课教师按规定认真做好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杜绝不符合考试资格的学生参加考试,于考试前一周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册(纸质文档,标注课程名称、班级名称、考生人数、姓名、学号)上报教务部门备案和审核,再通过辅导员向学生公示。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能参加下学期初的正常补考。

  2.期末考试前,组织师生学习《学生手册》、《学院考场违纪及舞弊处理办法》和《考场规则》,提高广大师生对考试工作的认识;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以良好的考风促进学风建设。

  附件1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经济贸易系期末考试、考查课程表附件2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经济贸易系期末考试安排表

   

  经济贸易系

  2015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