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2/26 19:22:51浏览:



各班级辅导员、心理委员,全体同学:

春季是学生心理问题多发时期,为进一步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做好我院心理危机预警工作,防患于未然,请各班级及时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事项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9年2月25日-3月8日

二、排查范围

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排查重点

(一)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可初步确定为心理危机排查对象:

1.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由于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第一次出现不及格科目的优秀学生、需要重修多门功课的学生、将试读的学生、将被退学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有严重困难的学生等。

3.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4.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失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的学生等。

5.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6.性格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的学生。

7.身体出现严重疾病,如患上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肿瘤等,医疗费用很高但又难以治愈的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8.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9.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1.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12.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患严重精神疾病或自杀、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13.转专业、休学、降级、或近期遭受处分等而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二)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排查对象: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网络、手机短信、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4.性格突然明显改变者,如平时很内向孤僻的学生突然变得外向,言语明显增多,滔滔不绝;平时很爱干净、整洁的学生突然变得很懒散、邋遢;一向节俭的学生突然花钱变得大手大脚等。

四、排查方式

由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心理部干部等人员通过观察、调查、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五、排查工作安排

(一)危机排查。各班级应及时开展本班级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应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充分关注,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境期。

(二)报送信息。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各班级辅导员、心理委员认真填报《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及干预反馈表》(见附件),于3月6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纸质版签字交至学院专职心理健康辅导员许明珠老师(知行楼304室),同时报学院学生管理科、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处备案。

六、工作要求

1.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等多各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排查工作的关键在于辅导员,重心在于学生班级和宿舍。全体辅导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以及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标准,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学生宿舍,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摸排谈话,并做好记录,做到耐心、细致、全面。对于排查出的学生,辅导员应立即上报,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展开谈心交流和人性化管理,安排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和学生干部进行重点关注,制定个性化危机干预方案,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3.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学院将安排专职心理健康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班级干部等,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等意外,实现“一对一”帮扶,并建立健全心理档案。对于精神康复期学生,要责成学生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相关老师和同学要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对确诊有精神疾患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

4.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5.保证存在自伤或自杀风险的学生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不出意外。


附件:1.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

2.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及干预反馈表



现代商务学院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