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和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规定(2014修订稿)》,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
系部要成立由系部领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本部门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建设系部层面的空间栏目,上传相关资料。
各专业教研室负责毕业设计的各项具体实施工作,包括毕业设计选题题库建设、毕业设计选题组织、指导老师安排、毕业设计指导等。负责收集和整理专业层面上的资料,按时上传到空间指定栏目,或提交系部汇总。
二、毕业设计的选题
(一)毕业设计选题方式
毕业设计选题方式分两种:
一是专业教研室建设选题题库,学生根据情况在题库中选择选题。
二是学生根据顶岗实习中的问题,自主拟定选题并经指导老师和专业教研室通过。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
选题原则:毕业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尽量贴近生产、生活实际,能体现学生进行需求分析、信息检索、方案设计、资源利用、作品(产品)制作、成本核算等能力和安全环保、创新协作等意识的培养要求。设计任务应具有一定的综合性,难易程度适当。
1.课题的选择能体现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2.课题的选择应与所学专业及岗位群需求紧密结合,并尽可能结合企业生产、管理、服务实际情况进行选题,争取题目有较强的实用性,以增强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和内容一般不得与往年雷同,如确因教学、生产或管理需要等原因仍用往年的题目,应对其补充新的内容;
4.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可分为产品设计、工艺设计、方案设计等类型;
5.毕业设计(论文)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各类学生在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的提高,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6.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定后学生可在指导老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决定自己毕业设计的课题,学生也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自己实践中感兴趣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但必须经指导老师审定;
7.选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
(三)毕业设计选题题库建设要求
1.由各专业带头人负责组织教研团队建设毕业设计题库。
2. 建立毕业设计选题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更新30%左右的选题,每4年要全部更新一次。
3.各专业教研团队于每年10月前完成题库建设与更新工作,报系部毕业设计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
(四)学生选题的组织
1.各专业应于学生离校实习前两周以上组织学生选题。
2.学生自主拟定选题的,应于顶岗实习期2/3前确定选题,填写《毕业设计选题审批表》,经指导老师、专业带头人审批方可。
3.同一选题每年最多不能超过3名学生同时使用,学生原则上独立完成设计任务。
4. 学生应于选题后4周内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任务书须经系部审核,系主任签字。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经系部同意,报系主任批准;
5、选题、审题工作完成后,各专业带头人负责及时将“毕业设计选题汇总表”、指导老师安排等报系部备案。
三、毕业设计的指导
(一)合理配备指导老师
1.根据学生选题,由各专业带头人负责合理安排指导老师。
2. 指导教师应由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但特殊情况下,也可中级以下职称教师进行试带或协助指导。第一次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应配备有经验的教师协同指导。
3.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1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15人。
(二)毕业设计指导老师任务
1.教师必须履行职责,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应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及时进行答疑和指导。
2.指导老师任务具体有:
(1)选择把关,根据要求编写毕业设计任务书,经系部审阅批准后下达给学生;
(2)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
(3)对学生进行工作进程与质量的检查,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确保每周不少于一次;
(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
(5)按毕业设计撰写规范和任务书要求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6)指导学生收齐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能力、设计质量写出考核评语及评分的初步意见;
(7)指导学生建立世界大学城空间,按要求上传有关资料与毕业设计成果;
(8)按要求提交毕业生选题汇总、毕业设计指导工作总结、毕业生大学城空间网址等资料。
四、答辩
1、系成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成立相应的答辨小组。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答辩工作,统一评分标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担任,委员5~9人,由专业带头人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的任务是主持有关课题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以指导教师为主体,也可以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组成,以3~5人为宜。须聘企业或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小组)。
2、指导老师严格把关,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学生应在答辩前将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或毕业论文、专题报告等必要资料交指导教师审阅,审阅通过后方可参与答辩。
3、学生答辩时对自述部分应写出书面提纲,内容包括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方法、成果结论和评价。
4、答辩小组质询的问题应为课题的关键问题和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设计与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以及鉴别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相关问题;
5、答辩中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未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要求者;
(2)未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完成者;
(3)有抄袭、伪造数据等行为或论文中有明显政治错误者。
6、答辩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专业答辩工作组对学生毕业设计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并签字备案。
五、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按毕业设计评分表逐项提出评分意见,撰写总结评语;
2、毕业设计总评成绩由三部组成,设计过程占20%,设计结果占40%,答辩情况占40%。总评成绩折合为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优秀(总评成绩≥90)、良好(80≤总评成绩<90)、中等(70≤总评成绩<80)、及格(60≤总评成绩<70)、不及格(总评成绩<60);
3、评定成绩时,必须坚持标准,贯彻“评优从严、评不及格慎重”的原则,优秀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0%;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情况,对较差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给予不及格。
六、毕业设计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为保证和提升毕业设计质量,毕业设计监控工作在学院教务、督导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建立系一级内部监控体系,检查结果将作为人才培养质量、教师绩效评价以及部门绩效考核等的重要内容。
系部对毕业设计工作实施初期、中期和终期检查。
(一)时间安排与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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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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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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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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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联系情况 2.选题审核情况 3.撰写任务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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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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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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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开展情况 2.指导开展情况 3.空间、栏目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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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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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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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毕业设计成果质量 2. 资料质量 3.空间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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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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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结果的应用
1.三个环节的抽查中,有一个环节不合格整改后合格者,毕业设计成绩评定不得评定为“优秀”等级;有两个环节不合格整改后合格者,成绩不得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2、初期、中期检查不合格者,限期要求整改,整改工作由指导老师把关,专业团队或系部抽查。
3、终期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指导老师认定合格后提交专业团队审核后方可上报毕业设计成绩。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1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