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新世纪需要的、具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加强我系在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方面的统一规划,统筹管理。特设立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教学研究委员会。
第二条 根据学院有关的教育方针和规定,系教学研究委员会负责研究和指导本系的教学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经贸系教学研究委员会由系总支书记、系副主任、各教研室主任、组成。
第三章 职责
第五条 经贸系教学研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审议各教研室提出的关于教学工作方面的规划;
2、对全系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建设等有关工作进行研究和审议;
3、对本系(部)日常教学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对违犯教学秩序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4、指导、督促各教研室开展期初、期中教学检查以及开课计划的制定等工作;
5、根据需要及时提出制(修)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建议,提出制(修)订的具体要求并督促教研室实施;
6、参与有关教学的各项评估工作。对系(部)教学评估体系的实施和总结进行监督指导;
7、对系部的研究课题立项进行审议,对成果进行验收评议;
8、负责系部开展的教师教学比武的组织评定工作;
9、其它工作。
第六条 本章程由经济贸易系教学研究委员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