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刘晓鹿退学处理的告知书

时间:2025/03/26 08:46:09浏览:


刘晓鹿,女,人力资源管理2302班学生,学号:202304300483,身份证号:430703********0227。该生从2025年2月14日开学至今,已连续五周未参加学校相关教学活动;学院辅导员自开学始已通过多种方式给学生本人及家长多次告知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主动回复表达自愿退学意愿且不愿返校办理退学手续。截至目前,学生本人及家长未返校办理退学手续。

综上,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五条和《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给予退学处理。经现代商务学院研究决定,该同学已达到退学条件,予以退学处理。

本人及家长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申辩,若未按时回复,则视为无异议。


现代商务学院

2025年3月24日